标题:2012宁波余姚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地址:http://www.2exam.com/zhongkao/ningbo/593631.shtml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普职高、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高风中学、实验学校、姚北实验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宁波市教育局有关高中段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我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初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有利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高中教育;有利于社会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逐步完善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机制。
二、报名
(一)具有浙江省户籍或港、澳、台籍,在本市初中就读并注册电子学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过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及具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在本市初中毕(结)业、准备升入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中高职衔接高职教育班除外)的非本省籍学生也可报考(但毕业后不能报考高职类院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在校就读的高中生(含休学生)、退学生(不含2011年入学三个月内因身体原因经批准被学校退回者);(2)历届初中毕业后在全日制学校补习或插班的复读生;(3)升入初中毕业年级后,未办休学手续,又去全日制学校插班的留级生。
(二)考生于3月21日—23日向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填写《余姚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卡》,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并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交报考费用。
(三)全市各初中为报名点,负责对本施教区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材料汇总,并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1.在本市就读的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考生(包括往届初中毕结业的考生,下同),在原毕业学校(报名点)报名,毕业学校要提供有关材料和证明。
2.在宁波市内其他县(市、区)借读、户籍在本市的考生,若要回本市参加中考,须持借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并盖有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审核章,随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
3.本市户籍在宁波市外就读、要求回本市升学的考生,必须回本市报名并参加本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课考试。报名办法同第二条。
4.在本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并要求在本市升学的非本省籍考生,由就读学校组织向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集体报名(其中:梨洲街道定为舜江中学;兰江街道定为梨洲中学;凤山街道定为世南中学;阳明街道定为舜水中学)。
5.在宁波市内其他县、市(区)初中借读的考生也可直接参加当地组织的升学考试,如要升本市的高中,待中考成绩确定后,立即凭中考成绩证明到市中招办填报升学志愿。
(四)2012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各校不得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结)业生参加考试报名。
(五)各报名点须在3月28日下班前向市中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通过网络上报。报考费由报名点开具转帐支票,于4月13日前交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制定的各学科考试范围,以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制的《宁波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说明》为学业考试命题和试卷质量评价的依据(命题的范围、难度系数、命题形式届时详见《宁波市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说明》)。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待宁波市教育局2012年招生文件下达后补充通知。文化考试采用纸笔测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听力测试等形式。数学、科学考试时允许考生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计算器。体育考试的内容、地点以及具体时间另行文通知。
(三)考试时间:体育考试于4月下旬进行;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试场设置
全市共设十四个考点和若干个分考点。各考点要选定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桌椅平整的教室作为试场,每个试场安排桌椅30套(单坐),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生也编一个试场。考生的准考证号码为9位数,由中招办用计算机统一编排。
市中招办聘请工作负责、政策性强、能坚持原则的同志担任考点负责人;各考点聘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每个试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有子女在本考点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本考点的监考人员;当年初三任课教师不得参与本校考生的考务工作。
要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考点及部分分考点要设置试卷保密室。
四、阅卷
每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立即将试卷送达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当天统一送往宁波市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集体组织网上阅卷。阅卷结束结出考分后,中招办将考试成绩通过学校告知考生本人(发给本人的中考成绩卡),对本人考分持异议的考生,可按查分办法申请查分,经查如确实有差错,可按规定办理更正手续。
五、填报志愿
2012年本市所有普职高仍然实行不分学区面向全市招生的办法。考生志愿填报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报名时填报余姚中学志愿;第二次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普职高志愿,届时考生可以根据本人的成绩和意愿,填报三个普高志愿或三个普高加一个职高志愿或六个职高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填报市外学校志愿的考生(含市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不再填报本市学校志愿,但填报“3+2”、“3+3”的考生仍可兼报本市职高志愿;报考自主招生且被学校或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志愿;填报市外学校志愿的考生(含市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及报考市内职校“3+2”、市职技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市内技校的考生,报考志愿一律填报在高招办的志愿表内。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各类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以德、智、体全面衡量,语文、数学、自然、英语、社会政治、体育六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被授予市级及以上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录取学校若要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时,必须在考生第二总分中分别减去3分、6分予以投档。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市政府下达的事业计划招足新生,不得以种种借口拒绝上线考生。
(二)录取顺序
高中段招生的录取顺序为:余姚中学——姚中书院、市四中、高风中学以及市三中、五中、七中、八中和职业高中的自主招生部分——其他普职高、中专、技校。
(三)录取办法
1.除自主招生之外的余姚中学所有招生计划生在其他各类招生学校录取前,一次性录取完毕。余姚中学招生按分配方案全部切块到各初中,但为了使宁波市首批10所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的优质资源得到共享,确定分配基数为:余姚中学自主招生后剩余的计划内招生数与被宁波市其他9所首批省一级重点高中跨区招生在余姚市录取数之和。
名额分配的计算公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