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攀枝花中考志愿填报分段录取第二批次学校划片招生 关键词:自主填报 国重学校志愿可兼报 分段录取 第二批次学校划片招生
1.考试前由考生自主填报升学《志愿卡》。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学生填报升学志愿。《志愿卡》具有相当于合同的效力,按自愿录取的考生应严格履约报到入学,不换录。
2.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市民族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余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
3.考生在第一批次内可选择两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作为指令性计划录取志愿,国重学校在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可从考生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每校录励志班60人、实验班288人、标准班与特长班共452人的指标以分数和志愿分段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还可在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外,兼报市民族中学。
考生在第二个批次内限选择户口所在县(区)(市外在攀就读考生限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所属普通高中作为指令性计划录取志愿,其中市九中高中划入东区和仁和区范围招生。
考生在第三、第四批次内填报志愿按《四川省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进行。五年制高职专科(含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志愿与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可与一般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