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2012宿迁中考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宿迁教育考试网(www.sqeea.cn)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后,必须到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签字确认。未经确认,志愿无效。
填报志愿时间:5月25日至28日;确认时间:5月29日-31日。
填报志愿时,考生按《2012年宿迁市中考指南》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自己的报考意向,在不同录取批次的学校中选择填报。同一批次志愿视为平行志愿。
提前批次填报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免费定向培养幼师和省免费男幼师。参加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免费定向培养幼师面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参加省免费男幼师面试合格的考生,可在招收免费男幼师的学校中选择三所学校填报;两种类型不能兼报。
第一批填报四星级普通高中或市内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两种类型学校不得兼报。四星级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分为两个不同代码,考生可在学校之间分别选择统招、择校,排出报考顺序,填报四个志愿。四星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二批填报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市内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专业校和市内外所有职技类学校。考生可分别选报四所三星及以下普通高中、三所市内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四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或市内外职技类学校,每个职业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凡在高职或中职类学校中参加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凡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艺特长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必须将招收体艺特长生的普通高中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学校,认真填写志愿草表,并上网上录入志愿信息。报名点打印考生志愿校对表,交考生及监护人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否则,影响录取的,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各县(区)、各学校要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未经考生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如果受到限制,可在6月18日-22日,自行上网修改志愿,然后在监护人陪同下,持监护人身份证和考生户口本,到所在县(区)招生办公室或市招生办公室办理志愿修改签字确认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未经确认的修改志愿无效,每个考生只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确认后的修改信息任何人不得再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