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市直普通高中: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黔府办〔2013〕1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3〕90号)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铜仁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
2013年铜仁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考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分值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物理、化学合卷)、综合文科(政治、历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2.学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成绩按分数呈现,实行闭卷考试,满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总分600分。
综合文科(政治75分、历史75分,今年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和体育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体育A(45分及以上)、B(40—45分以内)、C(30—40分以内)、D(30分以下)。
(二)考试时间
1.2013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升学)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21—23日,考试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具体考试时间为:
时
间 |
6月21日(星期五) |
6月22日(星期六) |
6月23日
(星期日) |
上 午
9:00-11:30 |
下 午
15:00-17:30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5:00-17:30 |
上 午
9:00-11:00 |
科目 |
语文 |
综合理科 |
数学 |
综合文科 |
英语 |
2.体育、生物地理、综合评价、特长生术科考试日程安排:
测试项目 |
测试时间 |
实施主体 |
备注 |
体育 |
5月中旬前完成 |
县(区)教育局 |
5月30日前将成绩及等级报市招生考试院 |
2013年生物地理学业考试 |
6月9日
上午8:30—11:00 |
县(区)教育局 |
5月15日前报试卷订购数,6月4日10:00—15:00领取试卷,6月16日前报成绩至考试院、教育科 |
综合素质评价 |
5月中旬前完成 |
县(区)教育局 |
6月16日前成绩报市考试院 |
特长生
术科考试 |
5月中旬 |
市、县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 |
招生学校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教育局审批,5月30日前将术科成绩报教育科(股)、考试院(考试中心) |
3.录取条件:
|
学籍 |
等级呈现科目 |
录取
依据 |
录取分数 |
录取
顺序 |
综合文科、生物地理、综合素质 |
体育 |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
统招生 |
连续三年 |
铜仁一中、思南中学B等及以上,其他示范性高中C等及以上 |
C等及以上 |
志愿 |
按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录取 |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计划分配生、特长生 |
连续三年 |
铜仁一中、思南中学B等及以上,其他示范性高中C等及以上 |
C等及以上 |
志愿 |
统招线下100分以内择优录取 |
择校生 |
连续三年 |
铜仁一中、思南中学B等及以上,其他示范性高中C等及以上 |
C等及以上 |
志愿 |
统招线下50分以内择优录取 |
其他普通高中 |
统招生 |
有学籍 |
C等及以上 |
志愿 |
按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录取 |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特长生 |
有学籍 |
C等及以上 |
志愿 |
统招线下100分以内择优录取 |
择校生 |
有学籍 |
C等及以上 |
志愿 |
统招线下50分以内择优录取 |
计划分配生计划未录满的,转成统招生;各县下达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计划生文件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各县(区)招生任务详见附件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2013年体育测试和生物地理学业考试的组织、有关要求参照铜教发〔2012〕73号、铜教发〔2012〕99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考务、收费及加分政策等工作,按铜招委〔2013〕3号文件执行。
二、命题范围及要求
命题依据为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命题所选教材为《铜仁地区教育局关于下发2010年秋季—2011年春季全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及幼儿教材使用目录的通知》(铜教基〔2010〕69号)规定的版本。
命题中,要把握好恰当的试卷难度,题目的设置要注重探究性和开放性,要注重学生创新精神、综合分析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三、招生工作
(一)志愿填报。继续实行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中考报名结束后至考试前,由学校组织考生自己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实行“一考多分流”,志愿设置为:五年制专科两个志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三个志愿,普通高中三个志愿,中职三个志愿。报五年制专科和普通高中考生可兼报中职,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可兼报一般普通高中。
(二)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类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按统招生、计划分配生(含特长生)、择校生下达招生计划;市直普通高中(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其它普通高中(县、区下达招生计划)按统招生、择校生下达招生计划。
2.招生计划下达比例及招收对象:
|
招生计划比例 |
招收对象 |
统招生 |
计划分配生
(含特长生) |
择校生 |
统招生 |
计划分配生
(含特长生) |
择校生 |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
30-32% |
50%
(特长生5%) |
18-20% |
应届生 |
应届生 |
应届生 |
其他普通高中 |
90%以上 |
—— |
10%以内 |
应、往届生 |
应、往届生 |
应、往届生 |
4.招生范围划分
(1)市直普通高中实行划片招生,具体详见附件2。
(2)铜仁市民族中学受省民委委托举办的民族寄宿制班,面向全市招收学业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3)各县普通高中在本县范围内招生。
(4)碧江、万山区直高中同时面向两区范围内招生。
(5)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三)五年制专科、中职招生。
中职录取采取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愿就读中职学校的往届考生均可注册入学,凡填报中职学校的考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五年制大专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按考生志愿,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四)普通高中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实行分级组织、区域划片招生、分批录取的招生办法。分学校类别分县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校不得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以保障中职学校招生空间。
2.录取顺序。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直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各县(区)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1)市直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
(2)铜仁一中、思南中学、市民族中学、铜仁二中的计划分配生由市教育局和碧江区教育局、思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学校凭录取三联单办理学籍(择校生在公布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后,录取学校向教育局提出录取申请和建议名单,由市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3)各县普通高中(含县域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计划分配生、择校生)由各县教育局录取,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碧江区、万山区普通高中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统一组织录取。
3.录取时间。录取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为确保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成立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为:
组 长:冉贵生
副组长:蒋小俊 黄国刚 龙宪碧 刘路宁
成 员:严 红 罗洪祥 佘小华 张 静 梁启汉
唐文建 万 芬 张子勇 蒲景明 杨 旭
领导小组下设中考办公室在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由考试院、教育科、职成科、教科所抽人办公。
(二)职责分工
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制卷、评卷、登分等工作。教育科主要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考试院、教育科、职成科共同做好普通高中、五年制专科和中职招生录取工作。教研室负责命题。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教育股(科)负责学籍审查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志愿填报;各县(自治县、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招生宣传、报名、组织考试,与基教部门共同做好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录取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完善公示、诚信、监督制度,确保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完成。
(二)努力完成教育“9+3”计划所定目标任务,确保普通高中与中职招生任务全面完成。
(三)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实行二考合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再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考试。
(四)做好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各县(区)要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结合当地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制订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具体政策,力争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
(五)规范招生行为
1.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在铜仁日报、铜仁教育网等媒体公示相关招生政策、计划,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公办普通高中在划定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作违规招生宣传,不得采取经济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铜地价费〔2011〕3号)。
3.遵守招生政策,有序组织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乱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凡违反招生规定擅自招收的学生,除不予注册学籍和全市通报批评外,次年缩小其学校招生范围并取消招生政策的扶持力度。对在中职招生中进行“有偿招生”的学校及个人将严格按照《铜仁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教“六个严禁”规定》(铜纪工五〔2013〕2号),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4.各县(自治县、区)教育局和各初级中学要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填报某校志愿或不填报某校志愿,违反者将按招生纪律规定查处。
附件:1. 铜仁市2013年度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2.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直高中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