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2012潍坊中考统招生60%为指标生
普通高中录取学生包括统招生和择校生。根据省政府要求,2012年,我市继续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统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分配原则是: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其中,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要将学生家长对初中学校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所占权重不得低于10%。
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先由市教育局根据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到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原经济开发区和市属初中学校,然后再由各区教育部门按要求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标准今年仍有下限,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
据了解,为了促进教育公平,从2013年起,原则上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在毕业学校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另外,从2011年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到公办初中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