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二〇一二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荣成市2012年威海中考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各学区、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威海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威教发[2012]21号)、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指导意见(试行)》(威教基字[2009]6号)和威招考办[20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100名,其中普通生2480名,艺体生124名,择校生496名。各高中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2012年各高中招生计划
学校 |
合计 |
班数 |
普通生 |
艺体生 |
择校生 |
一中 |
500 |
10 |
400 |
20 |
80 |
二中 |
794 |
16 |
640 |
26 |
128 |
三中 |
600 |
12 |
480 |
24 |
96 |
四中 |
400 |
8 |
320 |
16 |
64 |
五中 |
306 |
6 |
240 |
18 |
48 |
六中 |
500 |
10 |
400 |
20 |
80 |
合计 |
3100 |
62 |
2480 |
124 |
496 |
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指标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时考虑毕业生人数、教育质量综合评估两方面因素。将普通生指标的50%,依据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初中学校,另外50%按教育局对各初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估分配。石岛管理区高中普通生招生计划数按区内毕业生人数与全市毕业生人数比确定,再由管理区按上述两个50%将计划分到区内初中,并于6月17日前将分配方案报教育局基教科。
艺体生名额不分专业分到高中学校。各专业具体招生数额由各高中自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每个专业的计划数不得少于3人。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0日至30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2、报考对象:所有在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籍的初二、初三年级学生。
3、报名审核:初中学校按要求将考生的报名信息报招生办,经基教科审核后,合格的考生准许参加考试。
4、艺体生报名:艺体生同时报名,体育生报名的同时确定专项,且只能填报一项。
5、特殊考生。在报名时须向招生办交验原始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和《特殊考生登记表》。
初四学生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学科;初三学生报考历史和生物学等学科;初二学生报考信息技术、地理学科。因转学、休学等原因初二、初三期间未参加信息技术、地理、历史、生物学等学科学业考试的学生同时参加上述学科补考报名。休复学学生原有的成绩依然有效,不允许重复考试。
三、编排考场
考点原则上设在各高中学校。每个考场30人,单人、单桌、单行。编排考场工作由招办负责,考生号要打乱学校的界限。
四、试卷的运送和保管
试卷在启用前属秘密级材料,在运送、保管上要严肃认真,慎之又慎,绝对保密。
1、各高中要于6月12日至14日每天5时前,由一名教导主任带队到招生办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要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专人专车,由公安人员押运,护送人员中途不得离开试卷,无关人员不得随车同行。
2、每天开考前1小时,试卷必须到达考点,每天考试结束后,试题要送交总保密室,试卷不得在考点过夜。试卷在考点存放期间要放在有防盗门窗的保密室内,并配备防火设备,二人以上值班,保密人员不得离开保密室。
五、考试和评卷工作
1、艺体专业测试。艺体生的专业考试由高中学校负责组织,教育局监督,考试时间为5月18日至19日。
专业考试结束后,高中学校将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填入招生办下发的数据库内,5月19日上传招生办。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绩底单由教育局检查员带回。招生办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初选名单,并发到初中学校分专业按名次进行公示。
2、学业考试科目与分值:信息技术(30分)、地理(70分)、历史(70分)、生物学(70分)、思想品德(7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7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体育与健康(70分),满分880分
信息技术考试统一参加山东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0日至21日。信息技术考试达到合格以上等级,计30分,不合格考生按实际得分的30%计分。
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具体意见另文下达。
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具体考试时间http://www.2exam.com/如下:
6月12日 上午 8:00——10:00 语文
10:40——12:00 思想品德
下午 14:30——15:50 物理
6月13日 上午 8:00——10:00 数学
10:40——12:00 化学
下午 14:30——16:00 英语
6月14日 上午 8:00—— 9:00 历史
10:00——11:00 生物学
下午 14:30——15:30 地理
5、考查科目与等级:考查共设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技能和英语口语交际能力4科,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查科目的考试须于5月20日前完成。考查工作方案要于4月10日前报威海市教育局审核。考试结果于5月28日前报招生办。
6、思想品德考试为开卷考试,思想品德、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考试实行分卷考试,卷一为客观性试题,卷二为主观性试题。数学学科不使用计算器。
7、客观性试题由招生办使用计算机评阅。主观性试题由教研中心组织评阅。试卷复核、登分统计工作由招生办负责。
考试成绩于6月24日前以成绩单的形式向考生公布。
六、填报志愿
1、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
2、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为三二连读大专(高职)、五年制大专(高职),设2个顺序志愿;第二批为普通中专,设2个顺序志愿;第三批为职业学校,设2个顺序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考试成绩及爱好,参照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各学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限制考生报考。
考生要按规定由本人认真填涂《志愿卡》,字迹要清楚,并在确认单上签名确认。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志愿确认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考生保存,一份留招生办保存。
七、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评定
初四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由教育局组织初中学校进行,4年六维度分项总等级和综合总等级评定在4月13日前完成。4月20日前将结果报招生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规范操作,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具体意见另文下达。
八、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要以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按照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录取学生,考查科目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依次为艺体生、普通生、择校生。
1、划片招生。本着尽可能体现就近入学,又有利于普通高中均衡发展的原则,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普通生招生范围待考试结束后确定。
2、艺体生。报考美术、音乐类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初选名单中录取;报考体育类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初选名单中录取。体育生不参加文化考试不予录取。
3、普通生。按全市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全市平均分数线,然后按各学校分配指标的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学校的分数线。如果学校的分数线高于全市平均分数线,则该分数线就是本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如果学校在平均分数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可降低分数线,但最低不能低于全市平均分数线20分。如果降低20分后仍完不成计划,则从学校调出统一调剂使用。录取线上分数相同的考生采取收尾法。
4、择校生。根据威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制定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威价费发[2007]99号)文件精神,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具体收费方法是:各初中学校分数线下十分以内为一万元,每降低一个分数段加收一千元,最低分原则上不低于线下五十分,最高收费不得超过一万五千元。择校生采取集中报名(考生持成绩单到高中学校报名),高中学校按考生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的考生报招生办审核后由高中学校通知交款。各高中按规定日期,持收款收据的入帐联到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遵守省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各项规定,不得招收规定招生区域以外的学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录取学生,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现象的发生。违规或超计划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可以按照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含考查科目),也可以采取注册招生的方式,由初中毕业学生持学生综合报告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报告书决定是否录取。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报威海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备案。录取方案另文下达。
录取工作在威海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威海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意见另文下达。
(三)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顾
1、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国家级三等奖或第三名者加5分;获得省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国家级二等奖或第二名者加10分;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者加20分;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可免试进入高中。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县级比赛个人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地市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者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获得地市级比赛个人单项前三名者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前三名者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加20分;获得国家级比赛个人单项前六名者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免试进入高中。
3、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美术比赛中,获得地市级个人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者加5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者加10分;获国家级个人一等奖者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持侨办或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持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证明),可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录取。
5、军人子女(含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按照2012年1月6日下发的《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创新类、体育类、艺术类方面的成绩以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和有关文件为准,集体比赛项目的成绩需经过对比赛原始记录的查阅以及对有关人员的调查确认。体育加分仅限于学生在初三、初四学年所取得的成绩,其他加分为初中段取得的成绩。初四学生上述成绩认可截止到今年5月20日。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的,只能取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重复计算。
各学校、教育局有关科室和招生办要加强对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验各种证明材料,审核鉴定结果逐级在校园网、教育局网站公示。各学校、招生办审核的结果上报前至少在校园网和教育资源网公示10个工作日,校园网保留至8月底,教育局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2012年12月底。全市享受政策性照顾学生信息同时报威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九、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12年荣成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招生办公室、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基教科、综教科、会计核算中心、宣传科、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全市考试的组织、阅卷、成绩汇总和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评阅主观性试题,负责考查科目工作方案的制订,考查科目的命题并组织实施;基教科负责普通高中计划、普通生指标分配、艺体生、 外籍生政策的制订、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评定工作;综教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计划的制订,参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财务结算中心负责牵头落实考试的相关费用;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宣传科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政策的宣传。各有关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领导,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各有关学校、考点、评卷点要充分认识其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质服务,深化改革”的要求,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严防各种违纪事件的发生。各有关学校要将参与招生、考务、阅卷人员的工作质量纳入师德考核管理中,为顺利完成今年招生考试工作任务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