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乌鲁木齐中考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乌鲁木齐中考普通高中报考仍然实行考试后估分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分两个批次10个志愿。按照“分数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高中志愿顺序录取,增多了学生的选择机会。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12年4月30日之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三应历届毕业生,均可以自愿填报两个批次共十个志愿。
第一批次可填报自治区重点中学、自治区级示范校和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15所学校,每位考生可填报五个平行志愿:计划内3个平行志愿、计划外两个平行志愿,5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及计划内、计划外志愿由考生及家长确定。其中计划内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3个,计划外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两个。具有推荐生资格的考生只能在一批次第一志愿计划内享受推荐生政策加分。
第二批次可填报的学校为除一批次以外的乌鲁木齐市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5个平行志愿:计划内3个平行志愿,计划外两个平行志愿,5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学校的先后顺序及计划内、计划外平行志愿由考生及家长确定。其中计划内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三个,计划外平行志愿数量不得多于两个,而且必须至少填报一个平行志愿。
对于非本市常住户口,但取得3年(含3年)以上疆内常住户口,并在本市有连续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考生,今年可以填报的一批次计划内学校从去年的4所增至5所,为新疆实验中学,乌鲁木齐市高级中学、二十中、二十三中以及新增的101中,以及所有一批次学校计划外和二批次计划内、外共10个录取志愿。
未取得疆内3年(含3年)以上常住户口的考生(包括疆外户口),只能填报普通高中含一批次、二批次的所有学校计划外共4个志愿。
乌鲁木齐中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