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分申请审批表
县(市)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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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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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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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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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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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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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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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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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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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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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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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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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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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该生为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中学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县(市)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市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该生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县(市)区武装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襄阳军分区盖章 年 月 日 |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加分。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县(市)区教育考试管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填写本表的为符合《襄樊市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襄教[2006]19号)规定的条件的考生。报批时需出具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始证件或伤残证原始证件,涂改的证件一律无效。
2、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负责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另一份(含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县(市)区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存档备查。2012襄阳市中考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分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