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规[2011]1号)和《仙桃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升学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教基[20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高中招生录取行为,为初中教育质量评价提供依据。
一、相关政策及要求
1、明确政策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仙桃中学计划生只录取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为优秀的学生。
(2)无学籍考生中考成绩扣减5分参与录取,参加了往年中考的学生(回读生)、初中阶段留级生中考不扣分。以上三种对象均不作为仙桃中学分配基数,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
(3)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正常转学生、休学生中考不扣分,与就读学校其它应届生一样参与录取。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应届生,学籍在农村而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在城区学校报考,可以享受仙桃中学计划生分配指标;学籍在城区而在农村学校就读的,不能在农村学校享受仙桃中学计划生分配指标;在城区学校之间或在乡镇之间异动的,在就读学校报考,可参与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
(4)所有考生中考报名后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上述政策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班主任会、学生大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要在校园内开辟专栏,公示有关政策和审查结果,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处理有关事宜。
2、办理流程
(1)信息录入:各初中学校统一使用市教育局基教科开发的2012年中考学籍资格审查管理软件进行录入(软件下载地址:ftp://xte21:xte21@211.67.78.4/jjk/2012年中考资审软件.zip),以市教育考试培训中心下发的《2012年中考报名信息》为基础,增添学籍号(用旧版系统学籍号录入)、资格代码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2)信息校对:要求中考报名信息必须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父母亲姓名等四项),发现有不一致的学校更正后凭户口本到教育局申报审核。学生确定学籍信息与户口本信息一致,然后在考生签名一栏签名(高中学籍建立以本次审查信息结果为依据,今后高中期间学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信息报送:花名册必须以学校为单位打印呈报,校长签名,加盖公章。镇(办)中心学校统一组织监督学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报送责任人为各镇办中心学校基教干事、市直(民办)初中教务员。严格按《学籍资审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报送。报送材料为:考生签字的花名册《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生学籍资审花名册》及软件导出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必须用移动闪存报送。报送地址:市教育局四楼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3319086。
(4)资格审查:各地各校要实事求是对初中毕业生学籍身份逐一进行审查,按照初中学校初审、中心学校复审、市教育局终审的程序办理,学籍身份认定结果必须与学生见面,在校内至少公示一周。市教育局接受复议时间为4月26日— 4月29日。审查办法如下:
学籍身份
学籍资格代码
审查资料
备注
本市应届生
01
信息对比
学籍号提供准确
无学籍学生
02
中考成绩扣减5分参与录取,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
城区转入乡镇未办转学手续
03
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
外县市应届生
04
外省转入:
①学籍档案
②户口本
③市教育局出具的接收证
手续齐全,杜绝虚假学籍档案
省内转学:
①转学证
②电子档案
休学生
05
休学申请审批表
往届生
06
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
回读生
07
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
3、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学籍审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全市初三年级一万多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初中校长是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与班主任、教务员导层签订责任书,把身份审查、信息录入、信息校对等各个环节抓紧抓实抓实,努力实现审查工作零误差。
附:
表1:《2012年中考学籍资审日程安排》
表2:《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学籍资审花名册》
| 仙桃中考]2012年仙桃中考学籍资审日程安排 | 04-09 |
| [仙桃中考]仙桃市2012年初三毕业升学考试考生学籍资审花名册(表样) |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