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咸阳中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1、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县局统一组织实施,各高中务必于3月20日前将秋季高一招生总计划上交普教股,经县局审查后报市局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向各校公布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经审查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招收高一新生。
2、优秀毕业生保送。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在全市各市级重点高中以上学校积极推行优秀毕业生保送制度。为确保我县优质生源有序流动,今年继续实行在部分初中的优秀学生直接推荐报名的方式,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南郊中学、北城中学实验班学习。
3、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根据我县实际,东郊中学具有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3月15日前东郊中学要将招生计划和专业课测试方案上报县局,经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特长生招生的具体程序为:学生申报、各初中审核推荐,东郊中学组织专业课考试,学业考试结束后,结合专业课和笔试成绩由招办统一录取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