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安中考7类考生可享受中考加分
根据2017年西安市中考加分政策照顾类名单可分为三种(2018中考参考)。
一. 七类考生加10分录取
根据西安中招办的规定,以下7类考生可以享受10分的加分:
第一类: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
第二类:一至四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第三类: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
第四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第五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和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者;
第六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
第七类: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家庭的女考生。
二. 五类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一类: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二类:其他军人子女;
第三类:少数民族的考生与汉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四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市级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和省、市级二、三等奖者;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二、三等奖者;
第五类: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
三. 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106号)执行。
补充说明:
1、双女户家庭是指一对夫妇只生育过两个女孩的家庭。
2、7类考生加10分录取是指在目标学校录取时,系统自动为该考生总成绩加10分。且所需要的加分证书、证明等提交到生源学校,并由初中学校提交给有关部门。
3、5类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指的是在目标学校录取的过程中,该类考生与其他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优先录取的政策进行录取。且优先录取顺序从第一类至第五类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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