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办理2018年政策照顾类考生验证手续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了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分类(见附件1)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西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附件2)、《西安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附件3) 等(以下统称《证明表》)由各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发放,并审查确认考生身份及基本信息;各相关单位审查照顾类特征,审查依据要清楚,验证材料必须附有相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3份)。
2. 各学校审验后将《证明表》和相关材料统一报所在区县审查,由区县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核单位办理验证手续。中考考生各审核单位办理时间:5月21日至25 日。
3. 各区县招生办在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确认考生政策照顾类资格,6月4日之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4. 各区县招生办、各有关学校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证明表》的验证工作由学校、区县统一办理,不得交学生或家长代办。
5. 严禁弄虚作假,对出具伪证者取消考生政策照顾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 西安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陕公政【2018】159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待对象的确定。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5 月4日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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