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首先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指定专人负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已审核通过的考生资料表(册),由审核人签名同意,加盖基础教育部门的印章。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册发放中考报名号。
7.具有本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核。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和初中学籍表,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相关负责人签名盖章后,再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8.户籍不在孝感市但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应持其父母在孝感的工作单位证明,或纳税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等,到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再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9.孝感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先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相关负责人签名盖章后,再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报名手续。
10.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月13日—3月9日;中考报名号发放时间:3月10日—16日;考生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20日。
11.2012年我市中考考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采用网上报名系统采集。为了提高网上填报的效率和准确性,考生上网前,要将报名的基本信息填写在《孝感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在考生报名的基本信息中,要特别注意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准确。各地要及早做好报名点的网络设施建设,为考生网上报名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及时组织考生进行培训、演练,确保报名信息的完整、准确。
12.各报名点要规范工作流程,不得接受未经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招生考试机构要整理、保管好所有考生的报名资料,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网上报名结束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组织考生进行电子照相。
13.中考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考试,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
14.对中考考生实行双号管理,即考生报名时取得一个报名号,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编排考场时,产生一个准考证号,报名号与准考证号之间一一对应。准考证号仅供文化考试时使用,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的打印、发放、查询以及志愿填报、录取等均采用报名号。报名演练及考生报名号、准考证号编排等工作的具体规定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及信息标准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0号)等文件精神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