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沈祖啸报道)2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计划的通知》明确,2012年新疆7所普通高中学校可跨地区招生。
这7所学校分别是乌鲁木齐八一中学、新疆实验中学、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乌鲁木齐市高级中学、乌鲁木齐市第70中学、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乌鲁木齐市第101中学,总计可跨地区招生1370人。
教育厅要求,各地、州、市教育局要将经自治区批准的跨地区招生计划,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列入当地中考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序列和《中考招生指南》。同时,各地在报考志愿时要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跨地区招生学校。
教育厅同时强调,对于其他擅自跨地区招生的学校,各地要坚决予以制止,违规跨地区招生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退回生源地,并全疆通报批评违规招生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德忠说,今后将继续推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学校的做法,并探索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以及在研究性学习、科技类竞赛或某一学科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在道德品质、民族团结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行推荐录取的做法。
另据了解,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的招生计划另文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