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批次。
1、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及考生志愿划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定“五年制”师范专科和非师范类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年制”中职及职业高中(含技工校)不划线。
2、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第一批”为各普通高中面向全市(七县一区)招生;普通高中“第二批”为普通高中(雅中属雨城区)面向学校所在区县招生;第三批为“五年制”师范类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专科招生;第四批为职业中学、三年制中职、三年制师范、技工学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