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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延边州中考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5-2 10:20:24

关于2012年延边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延边州中考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中招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现将2012年延边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县市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统一时间,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考。凡欲取得初中毕业证书和报考高级中等学校者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1.继续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按规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和义务教育证书。对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发义务教育证书。初中毕业生必须将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入中招考生电子档案。

2.考试科目、分值: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体育为今年考试科目。语文(包括朝鲜族考生的朝鲜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满分120分,其中思想品德、历史各60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内容纳入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中,分值为6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体育满分为30分。朝鲜族考生的朝鲜语文、汉语文各取单科成绩50%折入总分。考试各科总分为630分。

外语加试听力,考试时间为30分钟,正式考试前增加3分钟的导语,分值为30分。从今年起,外语听力考试采用磁带和光盘播放,不再采用省广播电台播放,考生收听磁带或光盘录音,笔答听力试卷,不同语种不能混编考场。从2011年初中入学新生开始,外语考试听力考试时间调整为20分钟,卷面分值为20分,笔试100分,总分仍为120分。

3. 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测试。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测试在初二进行。测试由省统一命题,州里下发试卷印刷清样,由县市教育局组织制卷、施考、阅卷。试卷形式为两科合卷,满分为100分(地理、生物各50分,测试时间为100分钟)。测试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报考上一级学校的资格。

4.考试时间。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测试时间为6月30日。2012年全州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报考普通高中的往届毕业生全部参加中考体育考试,报考延边一、二中的考生考试时间为6月2日——4日;其他考生考试时间为5月21日——30日之间,具体时间由各县市教育局自行安排。有关中招体育考试的具体事宜按照《2012年延边州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延州教体字[2011]11号)实施。

5.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由县市统一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操作,将实验操作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评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方面的重要依据。

6.教学秩序及考试监控。各县市、各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布的课程方案,不准提前结束课程,不得组织编写任何针对学业考试的复习资料,不得增加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州教育局将在各县市随机抽查教学及学业考试组织情况。

二、关于中招工作

(一)报考办法及原则

1.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2日至5月11日。5月9日为止,各学校将中考报名数据库上报县市教育局;5月11日为止,各县市教育局将中考报名数据库上报州会考办。

2. 第一志愿填报延边一、二、三中的考生可兼报所规定区域内的县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兼报高中段各类学校(含5年制高职、3+2高职、5年制师范分院)。空军飞行少年军校招生按照《2012年空军飞行少年军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字【2012】9号)执行。

3.延边一、二、三中的统招生只招初中在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可报公办民助生。往届毕业生可报5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3+2学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和5年制师范分院,但必须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加分政策。

4.延边一、二、三中在全州范围内招生。经州教育局审核批准,允许在全州范围内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部分县市普通高中也可在全州范围内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各县市普通高中只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不得录取学籍在其他县市的初中毕业生。根据延州发『2008』7号文件,龙井高中、龙井三中可在延龙图区域内招生。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图们市两所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的批复》(延州政办函『2011』24号),图们市一高中、图们市二高中可在延龙图区域内招生。

5.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考试按照《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吉中考字[2004]3号)执行。

6.就读于我州各学校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参加高中招生考试,享受与当地考生同等的待遇。

(二)奖励照顾政策

根据省厅《通知》中有关奖励照顾政策,结合我州实际,调整如下:

1.报考普通高中的省级优秀学生加5分录取,州级优秀学生加3分录取。

2.港澳同胞、台胞、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3.省厅《通知》中“奖励政策”的第(5)条,根据我州实际不予执行。

4.学习日语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降低8分录取。

5.延边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重点校的运动员,经州教育局和州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准许体育免试并按中考体育满分(30分)计入中考成绩,并经参加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测试合格的重点校运动员,报考延边一、二中时降低30分录取,报考其它普通高中时降低50分录取。

6.省内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的优待按照《吉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省政府令第210号)规定执行。

7.按照《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获得省、州政府批准的“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的本人或子女报考重点高中,降低10分录取,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8.外商和域外客商人员子女报考重点高中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带动战略具体实施办法》(延州发[2006]18号)有关规定,统招生降低5分录取,公办民助生降低10分录取。

上述奖励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最高值项。

各县市要按照州教育局要求,将各类享受奖励照顾生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公示表格见附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考延边一、二中的各类奖励照顾生公示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取办法

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多样化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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