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教发〔2012〕70号
关于印发《张掖市中考改革实施
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张掖市中考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张掖市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全面发展,提升素质。全面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强化初级中学课程建设,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推进初、高中教学的有效衔接,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
(二)以人为本,减轻负担。落实国家关于初中毕业生“实行以等级形式呈现学业考试成绩”的要求,逐步淡化中考分数,全面反映学生学业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完善制度,促进公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中专)招生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评估监控制度、举报和申诉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四)积极推进,稳妥实施。力求在现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和高中阶段招生制度的基础上,采取渐进方式推进改革,取得社会的理解与支持,确保平稳过渡。
二、学业考试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二考合一”。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高低的基本依据,也是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
1.科目设置和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学业考试科目共十科,九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八年级为地理、生物;体育考试按照《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实施。
(2)考试成绩及呈现形式
学业考试总分为740分,其中书面考试成绩为710分,体育考试成绩为3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个学科的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卷面成绩,参照我市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分别折合为A、B、C、D四个等级,即:学生总数的30%为A等,70%以上为B等及以上,95%以上为C等及以上,成绩排序在最后5%的为D等。
(3)考试时间和形式
考试时间
科目
分值
(分)
答题时间(分钟)
考试形式
6月16日
9:00-11:30
语文
120
150
闭卷笔答
15:00-17:30
物理、化学
150
150
闭卷笔答,合场分科合卷
6月17日
9:00-11:00
数学
120
120
闭卷笔答
15:00-17:00
思想品德、历史
100
120
闭卷笔答,合场分科合卷
6月18日
9:00-11:00
英语
120
120
闭卷笔答,含听力
15:00-17:00
地理、生物
100
120
闭卷笔答,合场分科合卷
注:1.各学科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因转学、休学等原因在八年级缺考地理、生物的考生,经县区教育局审核
后,可在毕业时参加补考。
2.命题范围
学业考试的试题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命制。试题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和甘肃省制定的《甘肃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指导纲要》命题,全面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收获,重点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的考试内容涵盖7-9年级的课程内容,地理、生物的考试内容涵盖7-8年级的课程内容,思想品德含国内时事政治和民族团结知识。试题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试题低、中、高三档难易比例原则上确定为7:2:1。
3.考务工作
学业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由市、县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安排,县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划片,设置考点,插花编排考场,有条件的县区可将考点设置在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监考工作由各县区高中教师和非考试科目的初中教师共同承担,高中教师为主考,初中教师为监考;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评阅,评卷工作由各普通高中选派在职专任教师承担,可采取全市统一、各县区对调、分县区组织等阅卷方式,具体由市教育局根据当年工作情况确定。市上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县区评卷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区在5月底将学业考试和评卷安排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成绩管理
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县区教育局不得根据考试成绩以任何形式、名义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队。
三、综合素质评价
各县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张掖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张教发〔2011〕25号),积极采用学生成长手册、电子档案等形式,科学、全面地记录学生初中三年的成长历程。评价程序要公开透明,有利于监督和体现公平、公正。评价结果与学业考试成绩一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四、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具体办法根据当年工作情况确定。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必须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高中招生考试,不得跨市州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继续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甘价费〔2008〕202号),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县区内各初中学校,民办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在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内招生(招生的具体办法见《张掖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办法》)。
(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招生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职业高中招生由县区教育局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五、实施步骤
(一)每年4-5月,九年级学生根据《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体育考试。
(二)每年6月,组织八、九年级学生进行学业考试。
(三)每年7-8月,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中考改革涉及到全体初中学生和千家万户的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县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中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中考改革的组织领导;必须实行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评估制度,通过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确保中考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公示制度。市、县区教育局要向社会公布中考改革方案,包括改革内容、方法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制度。要逐步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中专)招生录取等人员的诚信机制;加强对参与命题、考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教育并引导学生和家长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制度。市、县区教育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对命题、考务人员、评卷教师的专业培训,以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确保考试结果的可信度;对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也要进行专门培训,使其掌握和熟悉招生录取办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监督制度。市、县区教育局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中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进行有效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中考工作中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现象和行为,以书面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在接受投诉后应尽快开展调查并作出答复。
(五)监控评估制度。市、县区教育局要对中考工作实施全程监控。考试及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评估、总结,以利于进一步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的改革;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学业考试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在考试工作中有违纪行为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附件:1.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领导小组名单
2.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
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生新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世瑞 市教育局副局长
丁 一 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心德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张新旭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总督学
邸多俊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总督学
秦福伟 甘州区教育局局长
唐克宽 山丹县教体局局长
韩延琪 民乐县教体局局长
单兴银 临泽县教科局局长
林永和 高台县教体局局长
秦万龙 肃南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施玉龙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孙国强 市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陈天仁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来 浩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强 卉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年 珩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员
附件2
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试 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体质,确保我市“探索建立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课程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体〔200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组织原则,做到工作严密,操作规范。
(二)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评价原则,促进学生平时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考试的内容、标准、办法要体现普及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
全市初中学校的九年级学生。
三、考试组织
体育考试在每年4-5月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试内容由素质机能、运动能力和运动技能三类组成。
第一类素质机能项目: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
第二类运动能力项目:男生: 1000米 、 100米 。女生: 800米 、 50米 。
第三类运动技能项目:男生:立定跳远,跳绳,掷实心球,篮球运球,足球运球。女生:立定跳远,跳绳,掷实心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
第一类是必考项目,第二类和第三类是选考项目(在考试项目中各选择一项),每生共考三类三项。第二类、第三类具体考试项目由县区教育局根据本县区实际在所列项目中选择,各县区选考项目应统一。
五、评分标准
(一)分值
体育考试的三类三项,每项满分10分,共30分。为便于对学生素质能力的评价,考试评分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标准执行。
(二)免试
1.对丧失运动能力并符合残疾标准(凭残疾证或残联出具的证明)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可按满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缓考。缓考学生经县区教育局批准后,统一安排补考。
3.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重病、重伤不能按时参加九年级集中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经县级以上医院鉴定,确认不能参加激烈运动,体育考试成绩由县区教育局在20分以内核定。
4.申请体育免(缓)考的学生,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和相关病例向学校提交本人申请书,申请书要有学生本人、家长签字,并填写《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校审查(校长、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签字)并张榜公示。学校要将免考学生名单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各县区教育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复审后方有效。原始材料存入学生教学档案。
六、考试经费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经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解决。
七、考务管理
(一)考场要求
1.考场设置应安全、合理、有序,设立医务站、开水供应处,要制定好考点应急预案和救护措施。
2.在醒目位置悬挂“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点”条幅。要有宣传标语和成绩公告栏,张贴考试规程、考场纪律和成绩评分表。
3.考场需配备医师、场地器材管理员各1名,后勤工作人员若干名。考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场。考场内应保持干净整洁。
(二)考务工作
1.考点设主考、副主考各一人,监考人员(裁判员)若干名。
2.体育考试原则上以30人为一场考试,考试顺序以学籍号由小到大进行排列。学生必须在一个单元(半天)内完成一项必考、两项选考项目的考试。
3.严格执行考试安排,县区教育局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裁判和考务工作,在考试前对裁判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学习和掌握有关文件精神和考试规程,端正工作态度,明确工作职责。
4.各县区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控,在体育考试过程中采取随机抽签确定裁判和考务人员的方式,严肃考纪考风。
5.考试前各学校要对考生加强安全、卫生、考风、考纪、诚信等方面教育。特别要对考生进行身体状况的调查和询问,考生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要劝其申请免(缓)考。
6.各学校要将考生成绩进行校内公示。县区教育局在体育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七、组织领导与管理
(一)学校要把体育考试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要认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严格按照国家《体育课程标准》加强体育教学工作,注重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完善学生体育健康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1.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成绩登记表;
2.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统计表;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原始测试成绩;
4.体育课考试原始记录单和记分册;
5.学生申请免试相关原始资料。
(三)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掌握考试标准,做好考试成绩的核查工作,凡属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并按照《违纪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四)各县区教育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安全。学校要加强考生安全教育,避免交通、运动损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各县区教育局要在考试前将本县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安排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体育考试进行巡视。
附件:1.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
2.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须知
3.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举报须知
4.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监考守则
5.张掖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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