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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北京自学考试毕业手续通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5-12-7 13:34:09
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
 
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进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9时-12日下午5时,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bjeea.cn)  进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学考试”→“自考业务大厅”,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即可。考生申报毕业需缴费审定费用10元/人次,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缴费形式,考生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缴费时间为12月8日9时至17日24时。
二、本期毕业将启用新的毕业申报系统,考生的毕业申报、前置学历提交、缴费等均在系统中完成。考生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由系统自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区考办现场初审,直接网上缴费即可;未能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及时在网上缴费。
三、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查询费用及认证费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学历查询及认证具体方法见本网站“2015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从本期开始,考生的前置学历在网上提交,方式为考生自行上传“在学信网或考试院网站上的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图片(网站的页面截图或者纸质材料的照片均可),并将前置学历的信息自行录入毕业申报系统,以供查验。如考生前置学历上的个人信息与自考系统相比有变化的,需到区考办初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时间长短不一,请需要做认证的考生抓紧时间提前进行,以免延误毕业。考生若因学历认证时间长而无法在毕业申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图片,可先将毕业证书的图片传至申报系统中,作为前置学历的说明,待认证完毕后及时将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交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咨询处,但提交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2月25日。凡不能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的,均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四、关于本次毕业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请考生详见本网站信息发布台“2015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五、申报连锁经营管理(专科)和网络传媒设计(专科)毕业的考生,证书领取方式如下:
(一)申报连锁经营管理(专科)的考生
1. 中职(中专)在校生:符合自考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的,由本校相关教师负责发放到考生本人。
2. 社会考生:
领取时间:2016年1月16日-1月17日(8:30-17:00),因财职院1月17日后进入期末考试工作阶段,领取证书只安排两天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去领取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
领取地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东四校区105办公室。
(乘车路线:公交车674,24路 演乐胡同站下;101,609,619,109电车,112等朝内小街站下。地铁5、6号线东四站下,东南口出,向东步行700米或乘坐101,609,619,109电车,112等朝内小街站下。)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65140198
(二)申报网络传媒设计(专科)毕业的考生
1. 中职(中专)在校生:符合自考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的,由本校相关教师负责发放到考生本人。
2. 社会考生:
领取时间:2016年1月11日-1月12日(8:30-17:00),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2529571
领取地点:北大东门对面方正大厦218办公室。
(乘车路线:公交车110、699、614、365、432、664、681路,中关园(北大东门)站下;地铁4号线北大东门(C口)站下。)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证书及相关材料。
六、非学历证书申办:
1 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到东城区自考办申办。
2 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管理段)证书在各区自考办申办,证书也在各区领取,证书领取时间为2016年7月下期毕业证书发放期间。符合证书颁发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的考生,于毕业初审时间到区考办现场申办,并提交准考证和准考证复印件。通过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毕业审核的考生,其基础段高级证书自动申领,无需现场申办。通过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审核的考生,则必须符合管理段证书颁发条件方可申请管理段证书。
七、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不得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照片等基本信息。一代身份证件号未自然升位的考生,可在毕业申报系统中进行自然升位,即15位升为18位(出生年度前加‘19’,末位加校验位)。不属于身份证自然升位的考生,均不予变更基本信息。
八、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计划执行,对于年龄超过50周岁(含)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九、 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具体补录方法见“2015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中“补录课程”一项的说明。
十、考生应按照要求填写简历和自我总结,简历按时间顺序由远到近,从高中开始填写,数字在英文半角状态下录入,时间间隔横杠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总结不得超过500个汉字,建议考生先用WORD编辑,再进行粘贴。
十一、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期的申办,毕业时间亦随下期。
附件:1、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2、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管理段)非学历证书颁发条件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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