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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学前教育专业考试计划调整通知

来源:福建教育考试院 2015-6-30 11:38:55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
闽考院自〔2015〕24号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学前教育专业考试计划实施情况,特对我省面向社会开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调整后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从2015年下半年起执行。
 
附件:1.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
        本科段)考试计划
      2.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
        本科段)新旧计划课程及学分顶替对照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专业将幼儿教师的思想道德教育、理论知识学习与专业能力培养紧密结合,加强实践技能的培养,在提升学历水平的同时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新时期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服务。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学前教育的需要,能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本专业(专科)要求理解现代教育基本理论,懂得学前儿童发展特点及规律,掌握幼儿园教育规律和教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能够胜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要求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懂得学前儿童发展特点及规律,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质和文化修养,掌握从事学前教育专门知识,能胜任幼儿园保育、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水平要求一致;同时根据学前教育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更加突出实用性;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培养的基础上,强调综合素质提升与教育教学实践训练。
本专业分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本专业(专科),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合格成绩,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3门或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不少于70学分,毕业论文达到规定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一)专科
专业代码:040101
课程类别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课
公共基础课
1
09277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6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专业核心课
3
12339
幼儿园教育基础
5
 
4
12340
学前儿童发展
5
 
5
30001
学前儿童保育学
4
 
6
30002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
5
 
7
30003
学前儿童游戏指导
5
 
8
12344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4
 
选考课
 
选考学分不得低于26学分,课程门数不少于6门
 
 
 
专业综合实践
 
12349
幼儿教师实习指导
6
 
总学分
 
70
 
(二)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040102
课程类别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必考课
公共基础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专业核心课
4
00398
学前教育原理
6
 
5
00394
幼儿园课程
4
 
6
00882
学前教育心理学
6
 
7
12350
儿童发展理论
4
 
8
03657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5
 
9
00385
学前卫生学
4
 
专业综合实践
10
12657
幼儿教师教研指导
6
 
选考课
 
选考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课程门数不少于3门
 
 
 
10224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 学 分
 
70
 
说明:
1.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
2.本专业专科要求选考不低于26学分、独立本科段要求选考不低于15学分的选考课程,考生可从本省所有开考课程中自主选择。
3.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申请免考英语(二),须从本省开考的课程中选择加考不少于14学分的课程,加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4.凡获得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继续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在专科已取得00385或00394课程合格成绩的,本科就不必报考该课程,但须分别从新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12339、12340、12344、30001、30002、30003课程中自主选考一门课程顶替。
五、报考说明
在职幼儿园教师,有志成为幼儿园教师的社会人员和在校学生均可按有关规定报考本专业相应层次。
六、课程说明
(一)专科
1.幼儿园教育基础
本课程将以入职教师的视角呈现各种学前教育现象与学前教育机构的关联;理解学前教育的基本概念、学前教育产生与发展,了解中西方儿童观的演变以及儿童观在学前教育中的不同表现;掌握幼儿园教育的目的、内容、途径与方法等;家庭、托儿所、幼儿园和社区中学前教育的实施。课程的目标是使学生形成科学的儿童观、儿童教育观和教师观,并能初步评鉴各种学前教育现象。
2.学前儿童发展
本课程主要讲授0-6岁儿童发展的基础、主要特点、规律及发展目标,具体包括:学前儿童发展基础、感知觉注意发展、记忆发展、思维想象发展、言语发展、情绪发展、社会性发展、个性发展、道德发展、以及儿童发展的脑科学知识等内容。以生理、认知、社会、文化四个维度来呈现学前儿童发展课程体系。
3.学前儿童保育学
本课程从学前儿童健康的新理念入手,紧密联系幼儿园实际工作相关的保育问题和学前儿童健康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安排与照顾,婴幼儿的生理特点、生长发育规律,婴幼儿营养,婴幼儿疾病预防,常用护理及急救知识,幼儿园的环境卫生等。使学生能够树立起正确的健康观和保育观,能以一种较高、较广的视角来认识和理解学前保育和教育工作对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价值。                                                          
4.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
本课程介绍幼儿园教育活动类型、形式、结构、内容与组织策略。课程主要以案例的方式分析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性质、特点、形式、结构;掌握设计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方法、环境创设、资源运用、教育策略及技巧等。本课程旨在提高幼儿教师设计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的能力,以及实际评价、操作的能力。
5.学前儿童游戏指导
本课程主要介绍游戏的基本概念、类型,游戏与学前儿童身体、认知、情感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理论与实践模式;学前各年龄儿童游戏的发生发展特点与指导。与游戏相关的玩具的产生、发展、功能、特点、选择与使用;各种玩具类型使用的指导与评价等。
6.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本课程主要讲授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法律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学前教育立法目的、法理基础、程序实现;国家、地方政府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学前教育制度的形成与建立。
7.幼儿教师实习指导
本课程为综合实践类课程,重点是学前儿童行为活动的观察与分析特别是集体教学活动的观察与分析。学会评课和基本的教研规范。要求学员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或见实习教育教学实践)撰写教育观察与记录分析报告。该报告必须附详细现场观察记录原始材料。主考院校提供样例分析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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