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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过司法考试的自考毕业生提前领证程序
来源:福建自考 2007-11-29 10:11:40 【字体:小 大】

好消息!省自考办与司法厅协商,凡通过司法考试的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请于12月12日前将 书面报告 及 国家司法考试360分以上成绩单 寄达省自考办考籍科,报告上请务必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省自考办考籍科,邮编:350001)。

考生请于12月18-20日到省自考办开具学历证明至当地司法部门办理相关手续。12月30日前到省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原件到司法厅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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