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自考办、各有关主考院校:
为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我省自学考试事业发展,营造和谐向上的自学考试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8月举办我省08年度自学考试优秀考生夏令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和主题
福建省自学考试考生夏令营活动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办。活动主题为:创建和谐自考。
二、活动目的与要求
推动助学单位重视自考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扩大自学考试在社会上的影响。
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参加办法与要求
各单位应选拔奋发向上、刻苦钻研、拼搏进取、成绩优秀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参加本次活动。选拔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已通过5门及以上自学考试课程,且平均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
3、2008年至少参加一次自学考试且成绩合格;
4、2007年已参加夏令营活动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选拔。
请省各设区市考办、县(区、市)考办、有关主考院校根据选拔条件及分配名额遴选参加活动的考生,并填写参加夏令营活动人员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备注:厦门考生报名时间:5月20日至24日,报名地点:厦门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报名时需带准考证和合格证。)
四、名额分配
各设区市自考办名额分配如下:福州、厦门、泉州各10名,其余设区市各5名;
主考院校名额分配如下:
福建师范大学 15
福州大学 12
集美大学 12
福建农林大学 6
武汉大学福建助学点 2
福建工程学院 2
龙岩学院 2
漳州师范学院 2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3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3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校 3
厦门国际会展职业学院 2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参加夏令营活动人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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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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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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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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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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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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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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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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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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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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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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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课程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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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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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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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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