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最近,省民政厅发出了《关于表彰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的决定》,授予省自学考试奖励基金会等208个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称号。
《决定》指出,这次受表彰的民间组织,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动作程序规范,社会责任感强,公信度高,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是新时期我省民间组织的先进典型。
省自学考试奖励基金会成立于2002年,先后对1076名自学考试优秀学生、890名优秀自学考试毕业生、278名贫困或残疾但仍顽强拼博的自学考试考生以及184名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金总额近140万元。此外,基金会还安排专款10万元,会同省自考办开展自学考试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论文指导教师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