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省自考办在西湖宾馆召开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员培训会议。省自考办主任陈明庆、副主任周行久、省自考办法律顾问、九个设区市自考办主任及2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代表们认真学习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闽教自考[2004]35号等文件,省自考办考务科对违规处理员进行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程序”等培训。培训结束后,当场对违规处理员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内容的情况进行了测试,测试合格的代表将取得“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