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专插本成绩查询方式 录取
1.录取分数线的确定
各专业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2.加分项目(在省招办出档考生中优先录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出挡考生,获得我校录取时加分资格:
(1)已获得报考专业相对应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加5分;
(2)就读高职阶段在国家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2分、9分);
(3)就读高职阶段在省级的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分、9分、6分)。
符合第(2)、(3)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团体获奖不考虑排名顺序,均可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报名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学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收费标准按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为473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学年(学费标准最后以2014年广东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九、毕业与就业
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专插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颁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高端技能人才培养“专插本”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广东省佛山市江湾一路18号,邮编528000)
电话:0757-83989841 传真:0757-82982304
网址:http://www.fosu.edu.cn/ 邮箱:zsb@fo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