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和评卷
(一)统考科目
文史、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实行分卷考试,采取AB卷形式。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
4月11日 |
9∶00—11∶30 |
大学英语 |
14∶00—16∶30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
(三)考试组织
1.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