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查
市(区)招办根据考生身份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资审表》、学年成绩表、专业课考试合格名单、专业调整公函、2016届普通高职毕业生信息库等材料进行资格复查。对符合报名条件者,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有关生源学校。
市(区)招办审核通过且报名成功的退役士兵名单在省招办官方网站公示。举报电话:029—85221726,029—85221762。对实名举报,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登陆省招办官方网站志愿填报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2016年专升本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根据不同专业招生学校数量,考生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缺额情况,省招办对上线未录取考生征集一次志愿。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省招办官方网站公布。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