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计划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08〕177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9年我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计划予以公布(见附件1)。经选拔的学生列入学校普通公办生招生计划,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省属高校按学生人数增加财政拨款。学生学费按学校同级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的精神办理。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请见附件2。
请各高校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及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严格按照计划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学生。
附件:
1. [浙江专升本]2009年浙江省专升本招生计划表
2. [浙江专升本]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