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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09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常州招考信息网 [2009-3-13]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各市自考办公室、扬州教育考试院:
  为认真做好2009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级别及考试时间
  1.2009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分毛笔、硬笔两种考试,均开考1~10级。
  2.考试时间: 上半年5月16日,下半年11月21日。具体安排为:
  硬笔书法  1~8级上午 8:30~10:00;
  9~10级上午8:30~11:00;
  毛笔书法  1~8级下午14:00~15:30;
  9~10级下午14:00~16:30。
  其中,硬笔、毛笔9~10级考试,都含1小时的笔试理论考试时间。
  二、报名工作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1)上半年3月16日至4月10日;下半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
  (2)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3)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15日(9月15日)前开通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网络服务器,4月11日(10月17日)关闭服务器。各市考办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
  2.报名要求
  (1)考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3级,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首次报考7级以上的考生,须经具有高级教师资格的培训老师推荐。
  (2)考生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再次报考时应根据上次考试的成绩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
  (3)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时报考毛笔和硬笔两种考试。
  (4)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上交1张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用于采集照片信息制作准考证等,清晰的蓝底或白底彩色照片均可)。
  3.相关资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1)各报名点根据考生的报名号,将考生照片依次贴在A4相册纸上(用省统一软件打印的相册贴纸,不可自制另外格式)上交市考办。各市考办于4月17日(10月23日)前送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统一进行扫描。
  (2)各市考办于4月17日(10月23日)前将2009年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附件3)以书面形式(用管理系统软件自动生成打印,不可自制)上报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联系人:华昭余,联系电话:025-83235920。
  (3)考试结束后,各市考办将试卷和考场签到册一并交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
  三、考试实施
  报名结束后,各市根据考生的分布情况,本着就近考生的原则设置考点。考点应设在中、小学校及条件较好的培训机构内。    考试期间,考点应设有休息室,供送考人员及送考家长休息。
  1. 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先在考场签到册上签到。作品纸按序号与考生的座位编号对应发放。
  (1)硬笔1~3级每名考生发放1号专用纸二张,收回一张作品;
  (2)硬笔4~5级每名考生发放2号专用纸二张,收回作品一张;
  (3)硬笔6~7级每名考生发放2号、3号专用纸各二张,收回2号、3号专用纸书写的不同字体作品各一张;
  (4)硬笔8~10级每名考生发放4号、5号专用纸各二张,收回4号、5号专用纸书写的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9~10级还要收回试卷一张。
  (5)毛笔1~3级每名考生发放四尺四开生宣纸二张,收回一张作品;
  (6)毛笔4~7级发放四尺三开生宣纸四张,收回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
  (7)毛笔8~10级发四尺对开生宣纸四张,收回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9~10级还要收回试卷一张;
  (8)考生完成作品交卷离场时,监考教师应当面将考生信息条形码贴在考生作品正面的左下方(试卷上不得有其他任何形式的考生信息,否则该试卷将视为无效)。
  试卷不需装订,按序号清点无误后与考场签到册一同装入试卷袋并密封。
  2.试卷接、送时间及地点安排:
  接卷时间:上半年5月14日中午前;下半年11月19日中午前。
  接卷地点:省教育考试院(江东北路297号一楼大厅)
  送卷时间:上半年5月18日中午前;下半年11月23日中午前。
  送卷地点: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
  四、培训机构建设
  各地应积极发展书法水平等级考试的培训机构,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办学单位,具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及艺术类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培训单位,均可申请成为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培训机构。各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可成立一个中心培训机构,配合市考办做好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推广、宣传、生源发动工作。
  中心培训机构及培训机构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由各市考办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经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培训机构,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与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颁发认定证书。
  五、师资队伍建设
  为保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强书法师资队伍的建设。书法教师分为普通书法教师(教授一至七级学生)、高级书法教师(教授一至十级学生),高级书法教师在普通书法教师的基础上产生。各市推荐的书法教师由南京艺术学院负责培训。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教师,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与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审批颁发聘用证书。
  六、经费管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3]80号《省物价局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的有关精神,一至三级55元/人,四至七级65元/人,八至十级100元/人。

  附件:1.2009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考务工作时间表.doc
     2.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3.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doc
     4.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和范围及样卷.doc
     5.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培训机构申请表.doc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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