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培 训 机 构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章)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南 京 艺 术 学 院 考 级 委 员 会
申请单位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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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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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手 机: 办公室: | |||||||
培训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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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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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
培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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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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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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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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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师 |
姓 名 |
文化程度 |
职 称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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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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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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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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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考办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南京艺术学院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考试院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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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社会力量办学单位需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及单位情况简介。 2.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省教育考试院与南京艺术学院、市自考办、培训机构各留存一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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