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高校。为了保证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2010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办学层次为大专,学习形式全部为业余。
第三条 办学地点:东城区礼士胡同41号。
第四条 我院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据全市统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院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第五条 办学特点: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的多科性学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经济管理专门人才。
第六条 报考条件及要求:
1、我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本市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往、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社会人员。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第七条 报名及考试: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5日至8月28日。
2、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代码093。
4、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3日——9月7日。
现场信息确认地点:各区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
5、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时间:9月1日-8日早8:30——16:30。
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地点:东城区礼士胡同41号。电话:65230719。
6、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文)、英语。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10月16日至17日。
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时间:9月26日(详见加试准考证)。
第八条 录取:
1、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导下,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中,对于上线人数太少不能开班的专业,我院将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进行院内调整,并依据考生志愿顺序调剂至院内其他专业,对于不服从院内专业调剂的考生,退档后转入后续志愿或院际间调剂录取。
2、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不予新生电子注册、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3、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与地点报到。
我校执行《北京成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京教学[2005]2号)文件规定,新生第一学期不准转学。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我院2010年计划招生人数400人,招生专业如下:
上课时间:周一至周五1——2个晚上和双休日1天。
第十条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礼士胡同41号。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65231213。
网址: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成教院
乘车路线:
乘101、109、110、112、810、420、846路公交车在朝内小街站下车;乘106、116、684、685路公交车在东四南站下车;乘24、674路公交车在演乐胡同下车,乘地铁二号线在朝阳门站下车;乘地铁五号线在东四站下车。
(本章程由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成教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