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本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的通知
(沪教考院社考〔2012〕6号)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
各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沪学位办〔2006〕4号)精神,经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确定,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为410分(2011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请各有关高校收到考生成绩后,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相应的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工作。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学位 英语 资格 通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2年3月1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