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及证书申请 外语考试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份正式通知学位授予单位。 合格考生须按照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交相关材料,提出学位申请。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7月30日前报教育厅高教处。 请各主考院校、各市招考办高度重视本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工作,将有关事项广泛宣传、通知到有关考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1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