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和要求,为认真做好2014年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原则和要求
专业测试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人社部门宏观指导与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主权相结合。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人事考试保密管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专业测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实际参考人员不足专业测试人员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专业测试并列人选。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名单详见本实施方案的附件。
三、专业测试方式和内容
专业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根据招聘岗位,设立2个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考生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下5位考官打分的平均分。
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体验和考察程序。
四、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7日上午8:00 。
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程序
专业测试当天,参加测试考生应在测试开始时间前一小时履行报到手续,并将《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均为原件)交工作人员审验,考生参加专业测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确定。逾期未到者视其为自动放弃。
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时,由引导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测试现场。考生进入测试现场后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与个人有关特征信息。考生成绩公布后,由引导员引导退出专业测试现场并离开专业测试地点。
六、专业测试监督和纪律
(一)专业测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参加专业测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测试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专业测试公正的,实行回避制度。
(三)凡与专业测试工作有关涉密人员,一律不得接近考生候考室。候考室考生、候考室工作人员和与工作职责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接近和进入专业测试现场。考官和工作人员均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四)考官、考生和参加专业测试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专业测试现场,如无意中携带,必须关闭并主动交专业测试现场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联系电话:0555-3556670 联系人:何峰、陈静媛
监督电话:0555-3556672
附件: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及笔试成绩排序(见后附表)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及笔试成绩排序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笔试成绩
岗位排名
备注
1
周 磊
1411030413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1
69
1
2
田 剑
1411030401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1
68.5
3
3
陈 刚
1411030411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1
68
4
4
谷承伟
1411030407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1
66.5
6
5
张 健
1411030410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1
66.5
7
递补
6
曹明明
1411030417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1
66.5
7
递补
7
李 轩
1411030502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2
72.5
1
8
张阿宝
1411030510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2
70
2
9
夏洋洋
1411030506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2
70
3
10
程 清
1411030504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2
69
5
11
程 琦
1411030517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2
69
6
12
李振兴
1411030509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2
68.5
7
13
周晨璐
1411030516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2
67.5
9
14
杨 絮
1411030512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2
66.5
10
递补
15
刘 阳
1411030508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2
65.5
11
递补
16
刘 琴
1411031120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3
71.5
1
17
王 瑞
1411031121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3
70
2
18
王启亮
1411031115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0203
68.5
3
19
汪 阳
1411030428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1
71
1
20
汪 强
1411030421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1
68
2
21
牛鹏飞
1411030423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1
65.5
3
22
李书东
1411030615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2
72.5
1
23
徐义栋
1411030612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2
71
2
24
赵 文
1411030613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2
70
3
25
陶 勇
1411030716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2
69.5
4
26
周龙毅
1411030702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2
69
5
27
张胡彬
1411030710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2
69
5
28
裴倩如
1411030905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3
72.5
1
29
曾 辉
1411030816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3
70
2
30
刘 维
1411030902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3
69.5
4
递补
31
阮艺静
1411030913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4
72
1
32
王 丹
1411030915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4
69
2
33
王 珺
1411030914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4
68
3
34
王 红
1411030920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4
68
3
35
唐文屹
1411031107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5
72
1
36
刘结群
1411031105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5
71
2
37
区 超
1411031005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0305
7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