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镇卫生院2010年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为充实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芜湖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经县编制委员会同意,南陵县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医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本县在编人员或已招募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专业及名额
西医临床医学专业14人(其中本科不少于3人),医学影像专业3人,麻醉专业1人,检验专业1人,护理专业4人,口腔专业1人,中医专业4人,中药专业2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为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南陵县人才交流中心(南陵县籍山镇政府对面,电话:0553-6910305)。
另:6月18日上午9:00—11:00在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老校区实验楼一楼招聘大厅,受理现场报名。
3、报名须提交材料:
①报考人员填写《2010年南陵县镇卫生院招聘医技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③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的,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按45元/人的标准,交纳考试费用。
4、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各专业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若达不到该比例,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若少数紧缺专业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核认定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质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和5分。
2、面试:分专业类别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专业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实践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面试前需填报志愿。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与面试成绩7∶3的比例加权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加试专业知识确定人选。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南陵县卫生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主要是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完成情况,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凡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时,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四)公示及聘用对体检和考核都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考生志愿和学历层次确定拟聘用单位,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核不影响聘用的,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在编人员相关聘用、入编手续。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整个招聘工作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各环节结果均在南陵人事人才网(www.nlrs.gov.cn)公示,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咨询电话:0553-69103050553-6839589
监督电话:0553-682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