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皖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和原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07〕2号)精神,现就报送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各事业单位应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事业发展和业务工作需要,申报2011年度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内容包括编制情况、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拟招聘人数、岗位名称、资格条件及招聘方式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二、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须参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和各招聘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的专业测试,以及考察、体检等,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少数特殊专业岗位紧缺人才确需简化程序单独组织招聘或招考的,须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各单位在报送招聘计划时,请一并报送招聘或招考工作实施方案。
四、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皖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报送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需1份纸质和电子版,相关表格请登陆www. ah.hrss.gov.cn“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载)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开展招聘工作。
联系人:陈振中
联系电话:2663827
电子信箱:czz@ah.hrss.gov.cn
附件:1.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申报表
2.201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