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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庐江县质监局事业单位招聘编公告
来源:庐江质量网 2010-11-27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的通知》和巢湖市质监局《关于做好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巢质发〔2010〕235号)文件精神,县质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庐江县质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的通知》和巢湖市质监局《关于做好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巢质发〔2010〕235号)文件精神,县质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建材类产品检验员2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其他司法处理的。
  5、建材检验类相关专业毕业,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具有与建材检验相关工作经验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在县政府网站http://www.lj.gov.cn/庐江质量网站http://www.ljzjj.gov.cn/)、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每个环节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12月3日,每天8:30-11:30,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政府七楼),联系电话:0565--7322630,0565--7335191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职称证书等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 冠照片3张,填写《庐江县质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笔试。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试资 格;考试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务组织:由县质监局组织具体考务工作。
  4、笔试成绩的公布:通过庐江质量网进行公布。
  (三)专业测试
  现场测试专业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工作由县质监局负责,专业测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抽签顺序进行。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6:2:2的比例进行合成。
    (五)体检、考核
    1、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组织:体检由县质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3、体检标准:体检须在县质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 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 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 格,取消应聘资格。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核事项: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5、人员的递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原因出现空额时,根据缺额,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1次。 

    (六)聘用与待遇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经市质监局审查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质监局,按规定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到政府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所属服务机构办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继续劳务派遣;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用工。聘用期限内的 工资福利待遇按合同办理。
    四、招聘工作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纪检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被招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本《公告》由县质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人事教育股,咨询电话:0565-7335191。
    五、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登陆庐江质量网站(http://www.ljzjj.gov.cn)查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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