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黄山市黄山区公开招聘(选调)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选调)1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和选调。
二、招考单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0年黄山区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9日-2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537121
3、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人员核发准考证。
4、注意事项: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所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黄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费笔试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准考证时交)。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才能开考,不足3:1的需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定。乡镇财政所选调职位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选调指标调剂至公开招聘使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区农委、计生委、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2科,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别为100分,笔试后按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乡镇财政所、区医院公开招聘(选调)笔试科目为1科,考试方式为计算机上机考试,其中专业知识占80%,文秘知识占20%,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日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因素
有下列加分因素之一的,予以加分:
(1)根据原省人事厅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合成前加2分。
(2)根据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黄人[2009]172号文件规定,对2007年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合成前加2分;对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合成前加3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本人取得的有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印章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黄山市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服务期满证书》到区人社局进行加分审核。
笔试成绩在黄山区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