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税系统信息中心201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要求,结合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7月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一楼办税服务厅(合肥市蒙城路109号)。
联系电话:0551-5100709、510071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三支一扶”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省地税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试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全部采取百分制。报考计算机类岗位考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按专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报考财会或中文类岗位考生仅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笔试成绩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同时公布。
(一)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计算机专业学科内容为主,不指定考试教材。
时间:7月16日上午8:30-11:00
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岗位专业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
1、面试考官构成。面试成立若干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定于7月17日上午8时进行,于一天内完成,考点设在合肥市。考官、考生须于当日7点30分前进入考场,集中抽签决定所在面试小组和面试顺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限定15分钟。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应于笔、面试当天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成绩
如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以实际参加全省地税系统2011年计算机类岗位专业笔试全体考生的平均分数和该岗位面试时抽取的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数,按规定比例合成后作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专业测试成绩(含专业笔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ah-l-tax.gov.cn)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和体检由省局统一部署,招聘人员所在市局具体实施。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各市局统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由省局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市局报经省局确认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ah-l-tax.gov.cn)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地税局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如在2011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指导监督下,由省地税局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省地税局咨询电话:0551-5100713、5100712
监督电话:0551-5100729、5100769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地税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