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一张试卷,按6:4比例设定分值,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阅读理解、资料分析、计算机、财会和写作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知识为主。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1、2011年10月22日(下午6:00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符合条件者按政策规定笔试成绩加2分。报名时由本人一并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逾期不予接收。
(三)面试
1、对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按各岗位报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加权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尾数出现小数点,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B、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分值高的优先;C、学历高的优先。
体检和考察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各岗位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拟定岗位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拟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具体聘用岗位及等级按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同时开通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为提高效率、减少程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借此一并进行。具体办法是:对在此次公开招聘中的所有落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取前40名作为公益性岗位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工资800元,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60211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557-6037061(县纪检委信访室)
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