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国土局根据其公布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监督检查
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垂询电话:0553-7872542、7865005),监督举报电话:0553-7872503(县监察局)
附:繁昌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招考岗位一览表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11日
附表:
2011年繁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报考条件要求 备注
专业 年龄 学历
县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 法律、国土资源管理(以上专业均含子专业) 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
开发区分局 3 国土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以上专业均含子专业)
国土资源所 1 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专科及以上
芜湖孙村经济开发区 企业投资服务中心 1 经济管理类专业
1 规划类专业
1 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指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工程管理、给(水)排水、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以上专业均含子专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是指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国民经济管理、现代经济管理(以上专业均含子专业);规划类专业是指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园林景观(以上专业均含子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