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吋同底免冠照片3张;(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岗位必须的相关证件。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一致。
5、报名费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
6、开考比例和改报程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如果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考生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二)考试
1、笔试内容:高等医学院校教材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卷面分:150分。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专业化测试方式,以卫生类综合知识和单位工作样本模拟问题为主,测试应聘者对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特定问题、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严格遵循特定程序,对应聘者进行标准化评价。
如果招聘岗位数与当日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2比例,面试考生的最低分数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合成成绩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