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以上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1次。
考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至县广播电视台网陆续公布。
咨询电话:0566-7011246(东至县广播电视台)
0566-7016873(东至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6-7026610
附: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