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人社发[2012]12号文件和省、市招考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材料,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11年4月16日至20日)。公示监督举报电话0564-3379011,3379202(考录办)、0564-3376109(纪检监察)。
少数民族考生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