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共2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年龄等情况见附件:《2012年滁州市琅琊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教师的应持有教师资格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为198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