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一般要求35岁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岁;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岁。(年龄计算方法为:年龄=2012年-出生年)。 四、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3日(周三) 9:00—11:00 ;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