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宣州区区直单位、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宣州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从乡镇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宣编办(2010)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宣州区区直单位、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人数
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公开选调(选聘)9名公务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选调、选聘职位见附件)。
二、选调(选聘)条件
(一)对象
区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公务员选调对象为:乡镇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选调对象,其他副科级公务员个人自愿参加选调的,不再保留或享受原职级待遇。
区直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对象为:乡镇财政全额供给的人员(不含教师、乡镇卫生院编内竞聘上岗人员);乡镇公务员可以参加选聘,选聘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