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43名。(详见《2012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违法,未受任何处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7日至1994年2月27日期间出生);
4.在报名开始日(即2012年2月27日,以下统称为报名开始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
6.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核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7日(周一)至2月28日(周二),9: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大楼(渝中区和平路管家巷9号)。联系电话:63765136、6376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