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武隆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7月31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巷口镇芙蓉西路24号)
联系人:张春兰田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