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7日上午9:00时—31日下午5: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2012年公开遴选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在本《简章》中自行下载),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发送到 bnjcy2012@126.com (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023-66227206)。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 bnjcy2012@126.com 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提交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填报其他岗位。
2. 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 2012年6月3日(星期日)9:00—17:00时到巴南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地址:巴南区鱼洞街道化龙路339号),由巴南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检察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近两年年度考核表、所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发表文章刊物(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2012年公开遴选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贴上1寸免冠照),工作简历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6月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开考比例: 1:3,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急需紧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遴选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所参加该岗位遴选笔试人员的最高分计算:
(1)获得下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之一的:
“ 十佳侦查员”、“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十佳民行检察官”、“十佳宣传人员”、“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优秀民行检察官”、“优秀通讯员”、“十佳法官”、“优秀法官”等称号(含其他同等级别、同种类型的奖励);
(2)进入全国法律理论研究人才库或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理论研究文章20篇及以上的;
(3)近2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媒体发表文章60篇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