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招考文件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报考市直学校新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进入1:3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以下考生于2014年5月10日至12日(星期六至星期一)到漳州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全省统一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局将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对象名单。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 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3. 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考试合格证明)
6.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未入编或能够证明未入编的有效证明材料。
7.就业协议书。
8.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
9. 网络报名表(只提供打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有效。
附件:2014年漳州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漳州市教育局
2014年5月6日